关于对2011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进行结项的通知

文章作者:发布时间:2012-05-25浏览次数:154

共青团滁州学院委员会文件

青〔201221


 

关于对2011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进行结项的通知

 

各团总支:

根据《滁州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,决定对2011年度大学生科研项目进行结项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结项范围

2011年度立项的大学生科研项目。

二、结项材料

(一)内容:

1、原始项目申请书、结项报告书各一份;

2、若成果材料以论文或报告形式体现的需用标准A4打印件形式提交(5号楷体,1.5倍行距,双面打印);

3、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的,需提交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(包括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),若尚未发表,但已得到用稿通知,视为正式发表,须提交用稿通知复印件及论文打印稿;

4、若成果为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,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,并交验原件;若成果为实物,须提交实物照片;成果以视频短片、图片形式体现的请以光盘的形式提交;其它成果形式自行提交。

5、若有社会有关单位的鉴定意见、专家鉴定意见,请一并提交。

(二)提交形式:

1、每一个项目的结项材料包括封面、目录、项目申请书(原件或复印件)、结项报告书、论文或报告打印稿(已发表的论文提交复印件,包括封面、目录、正文、封底)以及成果鉴定材料、成果应用证明等其他支撑材料。请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(A4纸双面印制)。

2、封面、目录、结项报告书的具体格式(详见附件123)以及项目编号请到团委网站“公告栏”或“表格下载栏”里下载填写或查看。

三、结项时间

结项材料请每位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后65号前发到院团总支邮箱:zhych7911@163.com

学院(部)审查后于2012612日前统一报送校团委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。

四、几点说明

1、提供虚假成果(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等)或因个人主观原因严重违反《滁州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的,将给以严肃处理。

2、对到结项期而不如期结项的课题,将严格按照《滁州学院大学生科研立项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。对项目完成情况较好的学院,在2012年度大学生科研立项中将给予数额倾斜。

五、有关要求

1、统一思想,加强落实。各院(部)要高度重视大学生科研立项结题工作,督促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项目,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结项材料。

2、注重宣传,做好交流。各院(部)要加大对学生科研工作的宣传力度,营造浓厚的科技文化学术氛围,认真做好本次学生科研结题总结和经验交流工作。

 

附件:1.滁州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项材料封面.doc

     2.滁州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项材料目录.doc

3.滁州学院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.doc 

4. 我院2011年大学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汇总表.xls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共青团滁州学院委员会

      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

终审人:huasheng